2008年10月28日 星期二

花旗銀行"赤道原則"執行流程詳解

花旗銀行"赤道原則"執行流程詳解

2008 / 10 / 24

「赤道原則」發起人  

「花旗銀行是『赤道原則』的重要發起人、主要編寫者和積極踐行者。」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企業公民總監王力日前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表示。  

2002年10月,花旗銀行、國際金融公司、荷蘭銀行等9家銀行在倫敦召開會議,討論項目融資中的環境和社會問題,會後由荷蘭銀行和花旗銀行等共同起草了一套針對項目融資中有關環境與社會風險指南,這就是業界所稱的「赤道原則」。  

「赤道原則」適用於全球各行業、總成本超過1000萬美元的所有新項目融資和因擴充、改建對環境或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原有項目。「赤道原則」的意義在於它第一次把項目融資中模糊的環境和社會標準明確化和具體化。  

2003年,花旗銀行制定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 (ESRM)體系,從信貸風險與聲譽風險角度來把控環境與社會風險。花旗的ESRM體系通用於全球交易。  

對於被ESRM部門所評估過的交易與提供的咨詢,花旗將其輸入在一個系統裡。這些交易在初期市場營銷階段就會被輸入到系統,無論交易最後進行與否。按照ESRM政策,相關交易被分為三種環境與社會風險類型。

A類:預計交易的收益會對環境與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非常不利,結果不可逆轉。
B類:預計交易的收益會對環境與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有限,通常很具體,可逆,而可用緩解措施來避免。
C類:預計交易的收益會對環境與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非常小。凡是被歸為A類交易的,都需得到指定的高級信貸員和ESRM部門總監的共同評估。  

王力說,為了使ESRM體係獲得有效運轉,花旗銀行還設立了一個環保和社會風險政策審查委員會。該委員會由不同業務部門的高層經理組成,並由花旗企業公民總監總負責。委員會一年之中要召開2~3次會議,並對環境事務部門、ESRM部門,以及其他對操作環境政策與倡議相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花旗企業公民總監將對董事會的公共事務委員會匯報花旗的環境與社會方面的具體作為。  

據悉,截至2008年6月底,已有包括花旗、渣打、匯豐等在內的61家金融機構加入「赤道原則」,其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項目融資總額佔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總份額的80%以上。遺憾的是,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接受「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卻只有6家。  

有專家分析指出,「赤道原則」雖說只是一項「自願性原則」,不具備法律條文的效力,但隨著在國際項目融資市場中的廣泛應用,「赤道原則」已經逐漸成為國際項目融資中的行業標準和國際慣例。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意識到要成功融入國際項目融資市場,參與國際項目融資銀團貸款,則必須在環境評估和社會責任方面與主流金融機構達成一致。  

約束流程  

王力告訴記者,花旗銀行將ESRM原則嵌入信貸系統中,對環保和社會風險評估有嚴格的流程約束。比如,對於超過1000萬美元的項目融資,花旗銀行通常要走四道程序。  

第一道程序是對環境風險作出初步評估。如果項目屬於「赤道原則」重點審查的高社會或環境風險類,則將該項目提交給花旗環保和社會風險政策審查委員審查。一是初步評估其潛在的社會和環境風險,二是初步判斷該項目的社會和環境風險屬於哪類級別。  

第二道程序是項目風險進行分類。如果初步環境風險評估獲得通過,客戶經理將提交一份詳細的信貸分析報告,這份報告將包括項目背景以及項目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詳細分析、評估與分類。根據環境風險的大小,花旗銀行通常將項目分成A、B、C三類,由環保和社會風險政策審查委員負責審訂。  

第三道程序是風險評估決策階段。由高級信貸風險總監負責審查上述社會和環境風險評估結果以及可行性解決方案,然後由其提交一份是否提供項目融資的建議書給花旗更高級別的管理者。如果建議獲得高級別管理者的認可,則可以提供項目融資。  

第四道程序是按「赤道原則」全面審查項目。項目融資發放後,信貸資產管理團隊則通過一套授信管理體系,監管項目並確保項目融資使用全過程全都合規。  

王力還表示,實行「赤道原則」對於花旗銀行來說好處十分明顯。第一,使用國際通行的環境和社會責任評估標準,可以為發起人減少融資交易成本。第二,使用國際通行的項目執行框架,能夠提高項目評審和貸款安排的速度。第三,提高項目融資效率,並且使項目融資上具有更多的確定性和安全性。第四,能為金融機構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  

目前,在花旗環保項目和政策已深入人心,許多業務部門的經理和員工會參與開發創新環保產品與服務。他們根據ESRM體系、「赤道原則」與低碳原則,用嚴格的環境與社會指標來審查並評估交易,以建設花旗的綠色投資。  與此同時,花旗銀行對可再生能源的信貸支持強勁。從2007年始,花旗在中國用於支持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資已經超過8000多萬美元,其中包括4家太陽能公司和1家風力發電公司。  

去年5月9日,花旗銀行宣佈將在未來10年內出資500億美元,通過直接投資、融資等方式,在其服務的市場以及集團內部,與客戶一同支持可替代性能源和清潔科技的發展與市場化,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  

據介紹,這500億美元的投資目標是基於真實的市場活動與客戶的交易情況,以及花旗內部運營的能源節約項目。這一目標包括花旗出資10億美元支持「克林頓氣候倡議」活動,為全球主要城市建築的節能改造提供資助。


摘自:上海《第一財經日報》

赤道原則 (Equator Principles)

採行赤道原則的金融組織 (The Equator Principles Financial Institutions, EPFIs) 在2006年7月6日宣佈推出修正版的赤道原則 (Equator Principles). 赤道原則是自發性遵守而非強迫性的指導原則, 規範完整的環境與社會議題的評估標準與指導方針, 以提供金融機構在進行專案融資 (Project Finance) 的項目時, 擁有可供依據的架構來管理環境與社會議題上的風險.

赤道原則的起源可回溯至2002年10月, 當時 International FinanceCorporation (IFC) 在倫敦舉行一個與銀行界的會議, 討論環境與社會因素在專案融資上的影響, 當時參與會議的銀行團決定草擬一份架構, 著重於銀行在進行專案融資時所需考量的環境與社會議題, 這次會議的結果即為赤道原則的前身. 赤道原則是以 IFC 與 World Bank的環境與社會政策及評估綱領為藍圖, 可適用於全球任何產業, 資金成本超過5000萬美金的發展中專案. 銀行內部必須落實與赤道原則一致的政策與作業,僅提供貸款給可以證明符合社會責任及環保的專案.

修正後的赤道原則反應出全球40家金融機構在過去3年採行赤道原則的經驗, 同時也整合 IFC 在近日所修改的評估標準. 在赤道原則的修訂過程中, EPFIs 積極地與客戶, 社會團體以及官方組織交換意見, 主要修改的方向涵蓋下列構面:
  • The Principles apply to all project financings with capital cost above US$ 10 million. This threshold was lowered from US$ 50 million.
  • The Principles now also apply to project finance advisory activities.
  • The revised Principles now specifically cover upgrades or expansions of existing projects where the additional environmental or social impacts are significant.
  • The approach in applying the Principles to countries with existing high standards for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issues has been streamlined.
  • Each EPFI is now required to report on the progress and performance of Equator Principles' implementation on an annual basis.
  • Stronger and better social and environmental standards, including more robust public consultation standards.
已宣佈遵循修正後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涵蓋全球主要銀行, 如ABN AMRO, 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Barclays, Citigroup, Fortis, Banco do Brasil, HSBC, ING, Mizuho, RBS, SMBC, Standard Chartered, BBVA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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