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新華都慈善基金&陳發樹捐款83億人民幣事件

民政部司長四問陳發樹 建言基金會由獨立第三方管

10月23日,《證券日報》刊出《陳發樹巨額捐贈引發三大質疑》一文,同時轉載《人民日報》指陳發樹成立基金會有避稅嫌疑一文,當天在國內外引起巨大轟動。

據業內人士介紹,近三十年來《人民日報》點名質疑企業老闆的事極為少見,因而各界給予了熾熱關注。

10月24日,《21世紀經濟報導》駐京記者將本報記者所提到的疑問採訪了民政部負責人,其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在接受採訪時也對陳發樹捐贈提出了一些質疑。

據瞭解,在國外捐贈資產通常是給獨立的第三方,象陳發樹這種83億捐贈左手倒右手的現象十分罕見。

1、是否有避稅嫌疑?

該文章介紹,由於新華都基金註冊地在新華都集團總部所在地福建省民政廳,王振耀對這些資料並不清楚。

王振耀表示,“糾纏”於這些資料的原因在於,歸屬於基金會的資產和歸屬於公司、個人的資產是不一樣的,前者的運作完全受基金會運營者支配,在運作公益事業時,可以享受一定的財稅減免政策;而如果是公司或個人資產時,則仍需繳納相應稅費。

他做了個比喻:例如如果把公司資產的一部分捐贈做公益,則公司資產相應減少,在扣除企業所得稅時,企業最終所交稅費就會減少;如果是個人資產捐贈做公益,在扣除個人所得稅時,起征點降低,個人最終所交稅費也會減少。

2、捐款基數是多少?

王還提到一個相關的政策規定,根據現行《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餘額的8%;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以哪個資金數為底數,再乘以8%相當重要。如果其83億都入了基金會的資產池,則每年需要花出的公益支出將至少超過六億;如果僅以83億股票的紅利作為底數,則每年的公益支出不到一億。”王振耀說。

10月23日晚,新華都基金會執行理事長唐駿接受該報電話採訪時,並未具體介紹基金會啟動資金規模,及每年具體公益支出規模,僅提到目前主要以紅利收入來運營公益項目,“新華都基金會每年的紅利規模至少在一個億以上”。

3、能否捐給獨立第三方?

基金會的專案資金監管至今都是個難題,雖然外部審計也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在專案決策和財務運營上,一般基金會普遍缺少外部監督力量或中立方的參加,對項目進行跟蹤式的參與就更少,實踐中要謹防一些項目的實施,產生財務上的漏洞。

王振耀直言,基金會成立後具體的日常管理和專案執行相當重要,他介紹,比較可行的方式是在自身公司之外,委託一個新的公司管理。

據解,為保證資金使用效率,一些做得較好的非公募基金會,在實際管理和運作中還對親屬實行回避和避嫌,基金的出資人和基金會具體執行人,往往是兩套人馬。

“在國外還有專業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全方位跟蹤非公募基金會的資金使用,對它接受多少捐贈,公益支出了多少,都有詳細說明。”清華大學NGO研究中心副主任鄧國勝說道。

目前新華都基金會整體運營團隊還未亮相,僅公佈了其新華都基金會的高層名單,其中會長為新華都集團董事長陳發樹,執行理事長為新華都總裁唐駿,後者具體負責基金會管理和日常運營,後續的運營還需要觀望。

4、 如何處理股票捐贈方式?

王振耀透露了監管層方面的消息。“諸如捐贈股票這種新形式,現在我們也正考慮和有關部門、包括相關的企業家坐下來具體聊一聊,看究竟怎麼一個情況,再採取後續的辦法”。

王介紹,此前福耀玻璃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曾希望以捐贈股票的形式成立慈善基金,民政部就考慮調查捐贈股票成立基金會的相關事宜。

由於該基金的成立未受證監會批准,民政部就不了了之。王振耀說,這次發現通過股票捐贈的善款金額確實巨大,今後難免有跟進案例,“進行調查和瞭解,很是必要”。

曹德旺 福耀玻璃董事長
2009年3月4日,福耀玻璃公告稱,曹德旺擬將其家族持有福耀玻璃29.50%股權捐出,用來成立慈善基金會

牛根生 蒙牛集團董事長
2005年1月12日,牛根生與家人捐出所持有在港上市公司蒙牛乳業全體股份,創立“老牛專項基金”,市值達10億元人民幣

陳發樹 新華都集團董事長
2009年10月20日,陳發樹捐贈其個人持有價值約83億人民幣有價證券成立新華都慈善基金會

來源:2009年10月26日 《證券日報》

陳發樹,“陳菲特”,“陳蓋茨”?
陳的此番豪舉,是“慈善”,還是“被慈善”? 在一段時間裏,這確實是一個問題

文 劉海虹

陳發樹的綽號又變了。

四個月前,這位2009年胡潤百富榜單上名列15的福建商人,被冠之“中國巴菲特”稱謂;四個月後,頻現於媒體的是“中國蓋茨”。從“巴菲特”到“蓋茨”,名稱變換的背後,則是不同的聚焦點。

10月20日下午,北京東方君悅大酒店宴會廳,燈光閃爍。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嚴雋琪、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李蒙等人的注視下,新華都集團董事長陳發樹宣佈,以個人出資的形式成立“新華都慈善基金”,資金形式全部為有價證券,當下市值是83億元人民幣。陳發樹親自出任新華都慈善基金會會長,唐駿擔任執行理事長。這是迄今為止國內最大規模的民間慈善基金。

據說,該基金致力於打造中國的“蓋茨基金”。捐出自己一半身家的陳發樹,自然成為“中國版蓋茨”。大約一年前,彼時的美國首富比爾·蓋茨宣佈自己的580億美元財產全部捐給名下慈善基金。

被慈善?

對於陳發樹的壯舉,除了掌聲和喝彩,更多的卻是激烈的質疑聲。《人民日報》罕見地用點名的方式“加粗”了對陳發樹的“問號”。就在基金宣佈成立的次日,《人民日報》發表了“83億元巨額民間捐贈引爭議”一文,直接質問——“基金是否為避稅而設”、“如何保證全部用於慈善”?緊接著,《證券日報》發表文章,對陳在雲南白藥的身份、捐資所占的財富比例,以及基金會年檢基數等質疑。

異議最多的,還是對其慈善之舉的避稅問題。僅僅幾個月前,陳發樹剛大量減持了其手中的紫金礦業股份,套現近30億元,曾引發了逃稅爭議。此次他的捐贈行為也被拉進了“逃稅”的嫌疑。 83億元的豪捐,陳發樹真是“被慈善”,是不得已為之的難言之舉嗎?

陳發樹對此公開解釋,該慈善基金會兩年前就開始籌備,和逃稅之事並無干係。唐駿亦表示,捐的錢乾乾淨淨的,做慈善不怕別人說炒作。雖如此,外界的疑雲非但未散,反有山雨欲來之勢。

10月24日,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接受媒體採訪時,毫不掩飾對陳發樹捐贈的一些質疑。在是否有避稅嫌疑的問題上,王振耀說,“歸屬於基金會的資產和歸屬於公司、個人的資產是不一樣的,前者的運作完全受基金會運營者支配,在運作公益事業時,可以享受一定的財稅減免政策;而如果是公司或個人資產時,則仍需繳納相應稅費。”

比如,捐贈一部分公司資產的話,公司的總資產會相應減少,那麼在扣除企業所得稅時,企業最終所交稅費就會減少。同樣,如果捐贈個人資產做公益,那麼扣除個人所得稅時,由於起征點降低,個人所交稅費最終也會減少。

而唐駿的回應是,目前在中國投資慈善並不能免稅,所以談不上避稅。

陳的此番豪舉,是“慈善”,還是“被慈善”? 在一段時間裏,這確實是一個問題。

被發財?

一個多月前,也就是陳發樹還沒成為“中國蓋茨”之前,曾有記者費心搜索了“陳發樹”這幾個字,結果發現,在相關的推薦熱點中,和該名字緊密相連的有六個詞:“紫金礦業”、“新華都”、“青島啤酒”、“唐駿”、“雲南白藥”、“中國巴菲特”。

假如依序組合這幾個詞,可講述一個非常完整的富豪發家史,而陳發樹就是故事的主人公。

在2000年9月之前,陳發樹的致富經歷還只是在百貨業畫圈:這個開雜貨店起家的福建安溪人1995年在省城福州開辦新華都商場,幾年後,旗下新的商場超市陸續開業。雖如此,當時即便在福州,他的名字並未振聾發聵。

造就這位福建首富,並最終成為炙手可熱的公眾人物的,是“紫金礦業”。2000年9月,陳發樹入股中國第一大金礦—— 紫金礦業,直接和間接持有紫金礦業14.1%的股份,隨著紫金礦業在香港和內地的上市,陳的身家一夜逾百億。如此果斷而精准的投資戰略,“中國巴菲特”非陳莫屬。

但隨後有媒體披露,陳當年入股紫金礦業一事,實為無心之舉。紫金礦業董事長陳景河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2000年,紫金礦業改制,向民企打開大門,但眾人興趣不大,最終是由“福建省政府出面,給新華都、恒興實業等省內知名民營企業‘打招呼’,兩家企業的掌門人陳發樹、柯希平情非得已,雙雙入股”。

沒想到,陳的此次“情非得已”,使他迅速“被發財”:2002年,國際黃金價格飆升,截至2008年初,每盎司黃金價格上漲超過700美元,紫金礦業的股價旋即猛升,陳的財富隨之劇增。

2009年5月,陳發樹購得青啤7.01%的股權,成為青啤第三大股東。4個月後,購得雲南白藥12.32%的股權,成為雲南白藥第二大股東。 參股、控股,多元投資,長線投資⋯⋯看上去陳發樹的確是沿著巴菲特的足跡跟進。但坊間同時也開始質疑。

溢美者也好,質疑者也罷,但對於陳發樹的用人眼光,基本毫無異議。和一般民營企業家重用“家裏人”不同,有眾多親兄弟的陳發樹對於外來才俊委以重任。其中值得一提的便是挖來福建省體改委股份制與證券管理處處長劉曉初。棄官從商的劉曉初最終讓紫金礦業給陳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財富。

被打造?

從一個普通的有錢人,到如今“沒辦法低調的”大富翁大慈善家,陳發樹最近一年的“突飛猛進”,得益于他相中的第二匹千里馬—— 唐駿。2008年4月,陳用10億重金挖走盛大網路前總裁唐駿。

唐駿加盟伊始,就宣稱要把陳發樹打造為“中國巴菲特”。短短幾個月,進軍青啤持股雲南白藥,無一不是唐駿為“陳菲特”設置的投資三原則—— 國資控股、所在產業全國前三、與民生相關。

而唐駿最新的目標則是,要把陳發樹打造成為“中國蓋茨”,剛成立的“新華都慈善基金”為此而設,唐駿甚至還專程拜訪蓋茨的基金會諮詢有關運作詳情。

唐駿近日在網站做客時透露,“新華都慈善基金”由陳發樹擔任會長,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懷西任新華都慈善基金會名譽理事長,十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擔任新華都慈善基金會高級顧問。基金會的這幾項職位安排,十分具有中國特色。

來源:2009年11月2日 《瞭望東方週刊》

徐立凡:誰讓陳發樹成了堂吉訶德

仿佛一夜之間,陳發樹因為83億巨額捐贈而被千夫所指。“做中國的比爾·蓋茨”,還只是個說法就幾被棒殺。

論者精明地對陳發樹進行了解剖。有人說:“違背常規商業邏輯之事總是讓人猜疑,尤其在中國信用體系不彰的環境下。當正常的市場不得不假借國營、慈善充當保護傘時,慈善的純度、企業的信用就值得懷疑。”有人說:“陳發樹不將所謂83億有價證券捐給獨立第三方,表明這種捐贈更像一場炒作。”更有人表現出了出離的憤怒,要求把陳發樹們的財富征掉:“原始的控股大股東的股票拋售是單方面的,向其徵收資本利得稅不會在股票交易市場上造成動盪,相反有利於減少他們的拋售行動……”官方主流媒體和有關部門也罕見地介入此事,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在接受採訪時四問陳發樹:“是否有避稅嫌疑?捐款基數是多少?能否捐給獨立第三方?如何處理股票捐贈方式?”

陳發樹出師未捷名聲死,反映出了一種奇怪的世故。在沒有切實證據支援的情況下懷疑陳發樹的慈善初衷和商業邏輯,本身就沒有什麼可稱道的邏輯,你非要說自己邏輯充分,那也是“疑罪從有”——那是業已失效的概念。而對於陳發樹的捐款基數、捐款方向和股票捐贈方式的疑問,純屬問錯了物件。陳發樹只是個捐款者,不是捐款制度的制定者。退一步說,即使陳發樹之舉易令人生疑,他也通過基金會迅速做了修正。而這種被人認為前後矛盾的舉動,未必是陳發樹起初惺惺作態,後來不得已為之。說到底,根源在於規則。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現行慈善制度的缺失和落後,就是陳發樹懷裏那塊玉。至於要求徵收陳發樹資本利得稅的憤怒呐喊者,連基本是非觀也忘了:做慈善總比不做好,做好事要加稅,那叫懲善揚惡。所以發言前,得先搞清常識。

陳發樹的困境至少折射出兩點:一是私權理念的模糊,二是中國慈善事業生態的不友好。陳發樹要怎麼花錢,或者處理股票,是他自己的事,他擁有完全的支配權。這是根本。對於人家的錢說三道四,視以全民財富,而監督、質疑、棒喝,是不尊重私權的表現。今天我們可以說陳發樹這樣的富人,明天同樣可以說更大多數的窮人。實際上,無論窮富,均屬私權。私權模糊還表現在以道德觀諸別人的財富消費。即使陳發樹拋售完全為自己私有的股票引發了市場動盪,其大股東責任怎麼認定也與道德無關。更為怪異的是,陳發樹成為“道德嫌疑人”,恰恰是因為他想做道德的事。現在普植於國人頭腦中的一般經驗是:只要你是做慈善,背後必有不可告人之秘密。這種習慣性的不信任投票,反映出的是慈善事業的扭曲情境,因為被關注,這種扭曲被加諸陳發樹身上。正常的激勵機制是,即使陳的行為起初確有商業功利目的,但只要結果均符合慈善程式和慣例,他就應該得到肯定。陳發樹被迫成為了堂·吉訶德——他不僅要辨析各種質疑——這是唐駿正在做的,他還得辨析慈善制度的雷區而避免再度掉入坑中。實際上,他的對手幾乎無形並因此而強大。

一般有心慈善的國內企業家都視比爾·蓋茨為楷模,驚奇于他做慈善如微軟一樣如魚得水。比爾·蓋茨的成功慈善,與其說是他智力超群,不如說是美國慈善制度更加合理。美國關於慈善基金的法律規定,每年只需花出5%的錢,剩下的95%可以用來投資,使慈善本金不斷放大,從而滾動增值,繼續做慈善。這就是洛克菲勒等基金能持續百年的原因。而目前中國的規定是,基金會用於公益事業的支出,不得低於當年收入(接受募捐、資本運營收入)的70%。如果一個人把自己的資產全捐出來,那當年花掉70%,這錢大約三年就花完。此外,除了股票紅利,美國可以接受股票捐贈,所捐贈股票交與理財機構評估和打理,這樣,可以避免市場動盪並能確切知道你所捐價格。確定捐贈價值之後,即使以後升值,也不再算到你所捐價格頭上。正是一系列具體和符合市場經濟特徵的法規,培育了蓋茨基金。

中國目前慈善事業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有市場經濟的身體,卻是計劃經濟的心臟。這讓很多有志慈善、久經市場磨練的企業家無所適從。現在,因為擴大內需的要求,重新調節國民收入分配正被熱議。調節國民收入分配,重點在於一、二次分配。但是,陳發樹的堂吉·訶德故事告訴我們,三次分配也必須納入決策視野。沒有一個符合市場經濟環境的慈善制度重新架構,陳發樹們將繼續感到做慈善的畏難。

來源:2009年11月02日 《華夏時報》

出乎意料的事總是被人質疑

“出乎意料的事總是被人質疑”

犬儒者曰:“大智近妖,大善近偽。”

在一個沒有終極信仰為基礎、缺乏誠信的社會中,對于高調的高尚行為,人們的第一反應就是懷疑。借用知名財經評論員葉檀的一句話──“違背常規商業邏輯之事,總是讓人猜疑。”

陳發樹不是第一個捐股做慈善的。早在2005年,蒙牛在香港上市,當家人牛根生就宣布把個人與家人持有的、市值10億的蒙牛股份全部捐出創辦老牛基金,從事面向三農、教育、醫療、環保、食品安全的慈善公益事業。

冠之以“裸捐第一人”之後,老牛的形象越發高大,加之其善于總結人生哲學,常常在國內外各種公開場合、權威媒體布道、講課,侃侃而談“財富觀”、“人生觀”,堪稱萬人之師表。

2008年底,一條新聞爆出“老牛基金會將牛根生所捐獻的一部分蒙牛股權質押給摩根士丹利”。此時,人們才注意到,“老牛基金”自成立以來從未向外界公布過一份財報,卻出現在與蒙牛相關的投資收購行為中。股權質押風波加上之前的“三聚氰胺”事件,將道德神壇上的牛根生重重地推倒在地。

記者2005年採訪牛根生時,曾再三追問他捐股動機,他回之以“自己才是最大受益人。自己的社會評價度也高了,孩子在學校被同學和老師所尊重了”。耐人尋味的是,就在三聚氰胺事件爆發兩個月前,記者再次造訪老牛,他談到自己生性“好名,好美名”。

只是,愛人不可虛假。“善舉”的背後若是攙和了其他強烈的利益訴求,總會輕而易舉地變質,甚至成為施者背脊上的一根道德芒刺,欲拔不能,進退兩難。

陳發樹的背脊上,也長著這麼一根刺。

4月27日,當紫金礦業49億限售股“開閘放水”,陳發樹和另一自然持股人、廈門首富柯希平在二級市場接連套現。陳發樹減持紫金礦業股權1.01%近1.5億股,5月25日至7月1日,又在二級市場上減持了其所持有的紫金礦業1.4734億股。紫金礦業的巨額套現,讓陳的財富迅速膨脹的同時,也讓他身陷“逃稅門”的風波。

有輿論質疑,陳發樹減持先後套現近30億元,根據最新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理應繳納45%即超過10億元的個人所得稅,陳發樹分文未納,由此有“逃稅”的嫌疑。公平地說,中國尚未對証券投資征收資本利得稅,陳發樹不過處在法律的模糊地帶。這也是新華都反擊外界質疑的理由之一,並聲稱:陳發樹在減持紫金礦業後,資金都用作了再投資(青島啤酒和雲南白藥),不算真正的個人“所得”。

然而,當政者似乎並不這麼想。有媒體報道稱,國稅總局已掌握了一份翔實的“大小非”名單,並迅速下發到各地稽查局,要求按照名單嚴查。這份名單中不僅包括相關單位公司,也包括個人投資者。據《証券日報》報道,國稅總局正在暗中調查紫金礦業二股東陳發樹減持納稅情況。

消息未能得到國稅總局証實,陳發樹更是三緘其口。 在“國進民退”的經濟冬天,讓人不得不生疑:陳發樹是不是恐懼于頗具中國特色的“秋後算賬”,被迫“曲線救國”,以慈善行為謀得政府的好感。

陳發樹對此一笑了之。“一則成立慈善基金會,按照中國目前的申請流程最少也要3-6個月;二則在中國做慈善是沒有“避稅”的條件和政策。因此,所謂的“避險”“避稅”之說不成立。揣摩一個人動機,總是顯得隨意而陰暗。世人只能依據人的行為來論斷是非。陳發樹承諾:“我們會堅守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管理理念。定期向外界公布我們的慈善項目,同時我們也會請審計公司來做審計。”

在回應記者的質疑時,陳發樹重複最多的一句話是──“時間可以說明一切。”“出乎意料的事情在開始時都是被質疑的,就跟我們國家發展過程中碰到的很多事情一樣。最後的結果說明一切。”

“發哥”傳奇

牛根生喜好自我標榜,曹德旺生性孤傲,而低調的陳發樹卻神秘得讓人琢磨不透。直到2008年,陳發樹和他悄然打造的“新華都系”才開始進入公眾視線,緣起是那樁沸沸揚揚的“10億天價高薪挖打工皇帝”的故事。再往前,關于他和新華都的公開資料少而又少。

2008年,本刊記者因為偶然的契機,成為唯一見証唐駿跳槽事件整個過程的人。當時唐駿給記者講起陳發樹給他的最初印象。陳發樹請唐駿和一些圈里朋友吃飯。飯局中,有人指著陳發樹問唐駿:“你看他是怎樣一個人?”唐駿想了一想~“一個厚道的人。”話畢,陳發樹和在場的人都開始大笑。

在另一些和他打過交道的人眼中:陳發樹生性隨和、比較質樸,但是城府很深,喜怒不形于色。他不抽煙不喝酒,在社會場合話很少,習慣在一旁觀察別人,特別是第一次接觸的人,“這種打量、揣摩人的目光,看得人心里發毛,很不舒服”。

1982年,當20出頭的安溪農村小伙陳發樹坐著一輛滿載木料的貨車搖搖晃晃來到廈門時,他絕對想象不到自己的今天。送完貨後,他坐著公交車去了一趟廈門市區,和另一家公司簽訂了一份運送木材的合同書,兩車木頭共賺了1000多元。4年之後,他已成為泉州較大的木頭貿易商,買下城里的第一套房子。

1987年,陳發樹將房產作擔保,買了部三輪摩托車,和兩個弟弟一起幫一家8平方米的小店拉貨,後盤下該店。經7年積累,陳發樹挺進福州,在福州最繁華的東街口開了華都百貨,隔街相對的正是當時福建商業老大──東街口百貨集團。隨後,兄弟分家,陳發樹另立“新華都”系,陸續開設商場和購物廣場。

1997年,在福建省體改委的引導下,陳發樹將屬下的部分優質資產改制重組成為新華都集團。改制結束後,他說動兩位“改制”老師──福建省體改委股份制與証券管理處處長劉曉初和福建省証管辦主任葉蘆生到他公司去。大約在這個時候,陳發樹琢磨起了資本市場的美妙之處。

陳發樹的確是個很“幸運”的人。紫金礦業是他最成功的一筆投資。1997年,陳發樹因為一個機會購買了一批水電站工程設備,為轉讓部分設備和為自己的工程公司尋找土方工程,他結識了紫金礦業總經理陳景河。最初幾年,紫金山開採進展極為緩慢,欠下陳發樹很多工程款,紫金礦業的開採權也由此被下放到閩西上杭縣。

2000年紫金礦業實行改制,陳發樹“債轉股”成為紫金礦業第二大股東。再後來,紫金礦業的金礦儲量被証明是我國第一大金礦。除了賴以發家的百貨超市業,陳發樹涉足的產業包括礦業、酒店、旅游、工程、房地產、金融等等。陳發樹計劃逐個把旗下所有產業都上市。

去年4月和8月,紫金礦業和新華都先後順利登陸A股市場。與此同時,陳發樹在資本市場發起了一連串搏殺。 5月以2.35億美元收購青島啤酒9164萬H股。9月,又以約22億元,收購雲南白藥6581萬股國有股。不到一年時間里,陳發樹借助資本市場輕松地實現了個人財富的三級跳。如果僅僅依靠賴以起家的百貨超市業,新華都不過是一個中型企業集團的規模。

擅長講故事的唐駿早對外宣稱,陳發樹的目標是成為“中國巴菲特”,而他的職責是幫助老板、把他打造成“巴菲特”。如今,陳發樹涉足慈善,又被冠以“中國比爾‧蓋茨”。當記者反問陳發樹,頂著當今世界兩大頂級財富和社會影響力偶像的名字組合,他個人如何看待?他自己究竟如何定位自己,企業家、投資家還是慈善家?陳發樹的回答很謙遜:“巴菲特是一個偉大的投資家,我一直在學習他的投資理念。比爾‧蓋茨的偉大,大家都看到──他創立了目前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我也在向他學習,學習他看待財富的境界。”“我還是要為企業服務,在做好企業的同時,通過慈善基金回饋社會。”

來源:2009年11月02日《南方人物周刊》

慈善到底是靠政府還是靠民間?

慈善到底是靠政府還是靠民間?

南方日報評論員
  • 慈善到底是靠政府還是靠民間?這不僅是理論問題,更是實際問題,因為慈善是有資源、有資產、有利益的,這些到底歸誰管理、由誰掌控主導著整個立法框架。
  • 《慈善法》必須規範行政權力和慈善之間的關係,而且應該給予慈善組織更廣大的生存空間,保護公民和非營利組織的權利。
  • 儘管慈善組織在我國仍有這樣或那樣的不足與欠缺,面臨不少的尷尬,但這種先天性的孱弱是由目前立法上和機制上的缺陷造成的,完全可以通過立法再造予以補足。
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在做客深圳文化大講堂時闡述中國未來慈善事業發展的方向。他表示,中國的慈善事業面臨的問題已不再是“不願做”,而是“不會做”,這需要在社會理念、機構建設等作多方面努力。他透露,《慈善法》已通過民政部送達國務院,法律的起草工作進入重要階段。

汶川大地震激發了全國人民的慈善意識,使慈善事業水準大幅提升。然而在目前的立法環境下,捐助人屢屢碰壁,一些慈善機構又飽受公信力缺失的困擾,再加上索捐、諾而不捐等醜聞,慈善事業的發展時常蒙上一抹揮之不去的陰影。儘管常有“慈善真的是靠一部法律就能解決的事情嗎”的爭論,但事實卻屢次證明,在法治社會裏法律的確是一條社會底線,立法的空白常常導致是非曲直的含混不清,甚至指鹿為馬。

因此,慈善立法的進程一直廣受關注,在2006年“兩會”期間被列入了國務院2006年的立法工作和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安排。不料在這隨後的幾年裏,慈善法框架草案幾易其稿,並多番作進一步修改。去年年底有消息傳出,民政部已草擬完成慈善法草案框架稿,爭取年內將法律草案送審稿報送國務院。但直至最近才最終確認草案已送達國務院審議。可以看出,這部公眾頗為期待的法律所存在的爭議並不在少數。參與《慈善法》立法研討的學者就曾表示,雖然《慈善法》已經完成,但距離其出臺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慈善立法無論是在立法宗旨、政策定位、管理體制等許多方面,都尚未成熟到形成共識的階段。

目前看來,慈善立法的過程終將成為一場持久戰,也正是因為在立法機關內部草案內容的爭議不斷,恰好為民眾參與立法提供了必要性與廣闊空間。其中,定位爭議被認為是慈善立法延緩的一個重要原因。慈善到底是靠政府還是靠民間?這不僅是理論問題,更是實際問題,因為慈善是有資源、有資產、有利益的,這些到底歸誰管理、由誰掌控主導著整個立法框架。在國外,慈善事業是屬於民間的,政府的作用是大力支持慈善事業;而國內的做法是,將慈善事業納入社會保障的範疇,再把社會保障列入政府的管理,這樣慈善事業就變成政府一手包辦的工程。

政府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角色定位所帶來的弊端毋庸贅述,在許多領域都耳熟能詳。

目前,一些部門已經認識到問題所在,試圖從這樣的定位中轉型。那麼,在慈善領域,政府部門是否也應該秉承這一精神逐漸淡出捐助的主體市場,而主要擔負起立法、監督、檢查、評估、審計、執法等職能呢?在這一立法定位下,《慈善法》就必須規範行政權力和慈善之間的關係,而且應該給予慈善組織更廣大的生存空間,保護公民和非營利組織的權利。儘管慈善組織在我國仍有這樣或那樣的不足與欠缺,面臨不少的尷尬,但這種先天性的孱弱是由目前立法上和機制上的缺陷造成的,完全可以通過立法再造予以補足。儘管西方慈善事業的發展生機蓬勃,但無論在哪個國家,慈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須依靠國家力量進行引導與規範、培育與懲戒,才能成就現有的光景。如果因此而否認民間慈善的可行性,頗有“倒洗腳水把孩子一起倒掉”的意味。

儘管草案的全文並沒有公佈,民眾仍不能一窺其所以然,但是,立法為民,保障國家利益和公民權益不受侵犯,是立法公正的核心價值觀。只有堅持這樣的價值觀,在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起草制定過程中,才能杜絕部門“小利益”悄然擴張,一點點“分割吃掉”國家和公眾利益的現象。

來源:2009年11月03日 《南方日報》

中國《慈善法》立法進入新階段

中國《慈善法》立法進入新階段

中國民政部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表示,簡稱為《慈善法》的《慈善事業促進法》已經送到國務院,

法律起草工作進入新階段。

他表示,現在的中國人不是不願做慈善,而是不會做慈善。

王振耀說,汶川大地震激發了中國全國人民的意識,草根組織在慈善事業中的作用也越來越明顯。

曾經參與討論《慈善法》立法工作的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非政府組織專家王名教授說,他希望這個法律能夠為民間慈善組織的認定訂出明確的標準。

王教授表示,民間慈善組織時常面臨的問題就是資格沒有保障,他希望法律出台之後對資格的認定能夠依法做出。

資格認定

在汶川大地震發生了之後,中國各地的民間捐款紛湧而至,但是卻苦於無處可收。

而從汶川大地震時的狀況來看,似乎民眾對具有官方背景的紅十字會和慈善總會並非相當信任。

此外當時網民還質疑為何中國的富人「不肯」捐款,但是當富人捐款之後,卻又質疑富人捐款的用心。

這些狀況顯示,對此沒有專項法律規定的中國的確也有必要出台《慈善法》,保障捐款人權益同時妥善的管理慈善組織。

王名教授分析說,雖然現階段慈善組織的資格是由稅務部門來認定,未來《慈善法》出台之後,將對資格認定更加有保障。

而且《慈善法》很可能會包括善款的追蹤以及使用的公開等規定。這對民間組織而言,都是走上正規化的必經之路。

發揮效果

中國官方也希望《慈善法》的立法能夠鼓勵成立專業化的民間慈善組織,消除臨時結伴搭伙而成的慈善團體。

這些臨時的慈善團體缺乏專業的援助能力和長遠的規劃,雖有慈善動力卻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
從包括香港、台灣等許多地方的經驗來看,當社會逐漸富裕之後,幫助人的心理也隨之提高,妥善地管理民間慈善組織,將有助於發展長期的民間援助機制,有助於公民社會的建立。

来源:2009年 11月 2日 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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