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農夫山泉一分錢捐贈遭質疑 疑借公益活動牟利

農夫山泉一分錢捐贈遭質疑 疑借公益活動牟利

不可否認,農夫山泉的行銷曾經轟動一時,然而在過度依賴行銷概念的同時,也使得農夫山泉受到牽連,尤其是當它打造出的“農夫山泉有點甜”,“喝一瓶水,捐一分錢”的概念連遭質疑時。在一組網路調查中顯示,有高達70.9%的網友認為農夫山泉“一分錢”捐贈活動是借公益活動牟利。

近日,農夫山泉可謂“焦頭爛額”,不僅前段時間費盡心思力證“清白”的“水源地”危機公關以失敗而告終,而最近被媒體曝光“一 分錢公益”涉嫌欺詐的事件更是在社會上掀起了軒然大波。

農夫山泉“一分錢”事件被曝光後,很多人對農夫山泉的行為進行了指責。某網站社區一位名為a_b_c_15的網友留言,“一瓶水一分錢並不多,累計起來就很多。可是卻以這樣的名義去獲取大眾的信任。”針對農夫山泉的行為,很多網友發出了自己的心聲。

“想想真不值得,如果這一分錢用在他們所說的地方,我會繼續喝農夫,可是,我的一分錢竟然下落不明。”一北京網友跟帖,甚至有網友在網路上,呼籲大家,抵制農夫,“不要讓他們用善心的藉口,再來欺騙我們的同情心。”

截止8月17日下午4時在某網站做的一項關於農夫山泉“一分錢”網友調查資料顯示,有高達95.66%的網友認為,農夫山泉“一分錢”產品行銷承諾捐贈款項應該公開善款使用情況。而由鳳凰網發起的另一組“農夫山泉一分錢捐贈被指欺詐”的調查顯示,有81.4%的網友認為“一分錢”廣告涉嫌欺詐,甚至高達70.9%的網友認為農夫山泉“一分錢”捐贈活動是借公益活動牟利。

雖然為澄清捐贈事實,最近,農夫山泉在網路上刊登了一份《農夫山泉關於一分錢捐贈活動的聲明》,但就從2001年開展的“一分錢”活動至何時結束,以及這幾年期間每年由於“一分錢”活動所捐的款項等相關問題還是引來了不少質疑。

緣何不公開歷年捐贈紀錄?

在網路聲明中,農夫山泉僅就對2006年“飲水思源”助學活動作了相關解釋,並羅列了500萬善款的使用情況,但這個活動是從2001年開始的,為什麼農夫山泉不向公眾澄清每年捐贈活動的開展情況?從頭到尾,我們只看到2006年的現金捐贈,其他年份呢?公益領域一位資深人士表示。
據記者調查,農夫山泉“一分錢”專案從2001年便開始啟動。“喝農夫山泉為奧運捐一分錢”——每賣一瓶水即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捐贈一分錢,當時,首屆“一分錢”行動支持了北京申辦奧運會。當年,農夫山泉宣導的“聚沙成塔”宣傳理念被評為十大成功行銷案例。

2002年,“一分錢”行動的主題更換為“陽光工程”,據公開資料顯示,農夫山泉共向全國24個省的395所學校捐贈了價值500萬元的體育器材。而這500萬的體育器材通過何種方式捐贈無從查考。

之後,2004年,第三屆“一分錢”行動與雅典奧運會同行,以支持“中國體育事業”。

據另一份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農夫山泉啟動“農夫山泉陽光工程”後,曾表示,此活動將延續到2008年,為期7年。而記者從公開管道沒有查到“一分錢”公益項目在2007、2008兩年有任何的捐贈活動。

而至於此活動終止的時間,每年捐贈的款項以及資助者的資訊,公眾無從得知。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蔣蘇華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法律關係角度而言,農夫山泉與每個普通消費者之間在存在商品生產者與消費者關係的同時,還存在一種承諾捐款的合同關係,此關係不是委託,而是義務,農夫山泉有義務用自己的名義按“一瓶水一分錢”的計算方式向其承諾的被捐助物件捐助善款。同時應當指出的是,此合同並非贈與合同(贈與合同存在於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而是普通並可強制履行的合同。

“企業發起這個活動,應該有告知的義務,不能到最後不了了之。從2001發起的公益活動,應該每年的捐贈數額,以及捐贈款項要作相應的公示,畢竟這不等同於一般的商業活動。”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錦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蔣蘇華律師表示,消費者有充分的知情權,按約定數額向特定對象捐助善款就是農夫山泉的服務、承諾與義務,不管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是《合同法》來看,消費者都有權利要求農夫山泉提供其實際履行承諾的真實情況,如農夫山泉不能提供證明材料,消費者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甚至可訴至法院要求農夫山泉強制履行。

他認為,從交易過程來看,農夫山泉廠家並非法律上的最終銷售方與接收消費者買水款方,而是礦泉水的生產方;同時農夫山泉廠家顯然也沒有將其賣一瓶農夫山泉的所得款區分為銷售價格與消費者捐贈款(一分錢)兩部分;但農夫山泉通過廣告方式向消費者做出了“只要消費者購買一瓶農夫山泉,農夫山泉就捐贈一分錢”要約,而經消費者購買農夫山泉礦泉水的行為即為我國《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所規定的“通過行為作出承諾”。

金錦萍也強調說,企業把產品或服務與慈善掛鈎,並且在宣傳中攙雜公益元素進行行銷,這在很大程度上對消費者具有引導作用。“所以企業在從事這種行為時候,應該考慮到市場秩序,發起這樣的活動,要儘量的規範,而不是利用消費者的“愛心”進行誘導,進行赤裸裸的商業行為。”

“一分錢”廣告不屬於公益性廣告?

通過小小的一分錢,農夫山泉不僅建立起與捐助者之間的良好聯想,而且還在消費者心目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甚至時至今日,公眾提起“一分錢” 活動腦海閃現的第一印象還是農夫山泉。“每喝一瓶農夫山泉,就為水源地的貧困孩子捐出一分錢”廣告至今在消費者耳邊響起,甚至很多人認為農夫山泉的一分錢廣告屬於公益性廣告。

“廣告其實是為了達到一種訴求,最終目的是推銷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當然,訴求的方式有很多種,”中國廣告協會法律服務中心彭曄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很多企業通過添加公益元素來刺激消費者最柔軟的地方,其實最終目的還是為了行銷產品。這種形式不能認定為公益廣告。”

在他看來,公益性廣告是為公眾切身利益服務的廣告,若廣告中出現帶有商品或者服務的企業名稱或者LOGO都不能算公益性廣告。據瞭解,1995 年,國家實施《廣告法》只是針對商業性廣告,而具體到公益性廣告目前國家相關法律條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在國內屬於空白。”
農夫山泉“一分錢”的廣告為喧鬧的電視廣告增加了‘愛’的內容,無形中對企業形象的提升起到了一般‘自吹自擂’的廣告所達不到的效果。但這不是公益廣告,確切的說應該是帶有公益性的商業廣告。”金錦萍強調說,“在美國的稅法上,若是企業行為從事這種帶有公益元素的廣告,是不能享受免稅政策的。” 而在農夫山泉在2006年與宋慶齡基金會合作時,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的捐贈得到了相應的免稅發票。“而在國內,這種行為應該如何界定,現在還沒明確的法律規定。”她表示。

公益行銷的“透明度”

無風不起浪。很多人認為,之所以農夫山泉出現千島湖水質存在問題,“一分錢”不透明遭受質疑的地方,是因為農夫山泉的“概念行銷”。據一位從事飲用水品牌行銷的策劃人透露,農夫山泉很擅長概念行銷,無論是其標榜的“山泉”、“天然水”,還是“喝一瓶水捐一分錢”的公益形象,都是為其銷售打造的一種概念。

曾有業內人士撰文,農夫山泉的一分錢公益行動無疑是中國最具特色,也最值得爭議的企業公益活動,其最成功的手法在於農夫山泉以行銷的心態來操刀公益。

“每買一瓶農夫山泉,你就為水源地的孩子捐了一分錢.。”其實,早在2006年,農夫山泉曾讓貧困地區(農夫山泉水源地)孩子以真人真事真場景出現于農夫山泉的一分錢廣告之中時,很多人就給予了質疑。

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副秘書長劉京揚接受記者坦言,“公益行銷也是企業行銷模式的一種,這樣做並不違法,但關鍵問題在於兩點,第一,企業怎麼證明一分錢活動捐贈的錢用在公益項目上。第二,企業怎麼證明銷售數字沒有作假?”

中國扶貧基金會副秘書長劉文奎也強調,“公益行銷”如果要想保持公益公信力,充分展示企業的公益誠信,就必須保持相當的透明度。如果動員消費者參與了,消費者卻不知道自己捐的錢到底用沒用到慈善公益事業上,這樣的“公益行銷”必然最終會遭遇消費者質疑。

業內一位專家表示,不可否認,農夫山泉的概念行銷曾經一度使農夫山泉成為一個成功的案例,然而過度依賴概念的同時,也使得農夫山泉深深地被概念所累,尤其是當它打造出的概念遭到質疑的時候,品牌的基礎也就不復存在了。

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是中國飲料工業“十強”企業之一。中華商業資訊中心市場監測報告顯示,從1999年至2004年在全國瓶裝飲用水十大品牌中,農夫山泉市場綜合佔有率連續六年列第一名。其控股母公司浙江養生堂網站顯示:農夫山泉的產值不斷遞增,每年上一個臺階。

商業倫理道德存在的必要性

農夫山泉遭受著的一連串打擊給國內企業上了生動的一課。業內人士刊登文章指出,農夫山泉的背信棄義才會使得它陷入困境。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呼籲企業商業道德倫理存在的必要性。

除了眼前“一分錢”不透明遭受質疑外,眼下,農夫山泉正在舉行一場大型危機公關活動。從2009年7月起,在全國招募2000名消費者到千島湖“尋源”。從策劃、組織、聯合近百家媒體到消費者三天兩夜的全程免費旅行,來度過“水源地污染”的危機。

然而就在這一活動接近尾聲的時候,質疑聲再次響起。據媒體報導,千島湖作為一個旅遊地和養殖場,不可能保持良好的水質,更談不上直接飲用。

著名的水文地質學家、中國科學院資深院士陳夢熊甚至明確表示,就目前國內水質的總體情況來看,國內地表水和地下水已經不能作為礦泉水企業的直接取水點。而這也標誌著農夫山泉這場力證水源“清白”的危機公關似乎也以失敗而告終。

對於水源門事件,農夫山泉認為這是“有人”惡意炒作。其實,對於飲用水行業來說,“口水戰”由來已久。從2000年的水源之爭到2008年的水源門事件,農夫山泉一直憑藉著“千島湖”的水源地反對添加礦物質的“礦物質水”,並以此向同行們發動了口誅筆伐。甚至,之前,農夫山泉還讓員工潛入康師傅杭州水廠拍照,揭發康師傅礦物質水所謂的“優質水源”,引發聲討康師傅虛假宣傳的浪潮。

就在業內猜測農夫山泉是“康師傅水源門”事件幕後策劃者的真相大白于天下時,康師傅進行了“反撲”。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2009年3月19日發佈的《中國地表水水質月報》,農夫山泉的兩個水源地千島湖與丹江口水庫,在今年1月份的水質已經被列入第Ⅳ類,即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屬於“輕度污染”,是不適於直接飲用的。

業內一位專家表示,不論企業從事商業活動還是公益活動,必須遵守相應的商業倫理道德,踐行基本的社會責任,否則企業發展就會似空中樓閣,經不起時間的任何檢驗。

來源:2009/08/18 中國江蘇網

康師傅VS農夫山泉水之戰十年仇怨深

採訪·撰文/蔣毅坤 潘青山

瓶裝水行業內互相拆臺式的競爭,讓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正在對這個市場產生懷疑。最近流行的關於“凡是用塑膠瓶子裝的水都不安全”的段子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2009年6月,《中國新聞週刊》在其發表的《康師傅水源門事件再調查:誰在毀掉瓶裝水》一文中揭露了一個令人驚訝的消息:千島湖——農夫山泉的水源地之一,已被列入第Ⅳ類。也就是說,千島湖的水只能作為工業用水,不能和人體接觸。

農夫山泉的千島湖水源,正是其得以成功的王牌和關鍵。這樣一篇文章,順理成章地讓農夫山泉也陷入了康師傅曾經所遇到的“水源門”事件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6月15日,農夫山泉在接受新華網記者採訪時,稱該事件背後是業內人的惡意炒作。在矛頭直接指向康師傅後,農夫山泉宣佈不再接受任何媒體參訪。“該說的我們都說完了。”農夫山泉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如此向《數位商業時代》記者表示。

康師傅總裁室公關部協理余國雄向本刊記者表示,康師傅絕對不會去做這樣的事情。“我們知道這樣做,其結果只會損害整個消費者的信心,把整體市場做壞。”

去年的 “水源門”事件,讓康師傅失去了包裝水行業老大的位置。康師傅礦物質水從2008年8月起銷量一路下滑,9月份開始從盈利變為虧損,全年虧損高達3000萬元。

不過事情並未就此結束。就在浙江省環保廳6月16日出面稱千島湖水質總體良好後不久,在各大門戶網站和天涯、西祠等人氣論壇上相繼出現了題為《農夫山泉四大原罪》、《農夫山泉水源門反思:天然水,有點甜?不安全!》、《千島湖水質起底你還喝“天然水”?》等文章,並被網友廣為轉貼。

這些文章普遍使用了“記者”和“本報記者”的說法,但是經本刊利用百度和穀歌搜索後,並未發現有平面媒體曾經刊載過這些文章,搜索的結果最終都指向了江蘇新聞網。《農夫山泉水源門反思:天然水,有點甜?不安全!》、《農夫山泉四大原罪》這兩篇文章分別錄入於6月22日11點04分49秒和6月22日11點08分40秒,相差僅4分鐘,並且這兩篇文章都是由署名為“翔鳴”的編輯錄入,文章均沒有具體出處和作者姓名。

一時間,“水之戰”再次撲朔迷離,而市場卻迅速對此作出反應。在多家媒體紛紛報導農夫山泉“水源門”的文章後,農夫山泉的經銷商開始接到超市下架的通知,而據新華網報導,6月12日,農夫山泉董事長鐘睒睒甚至親自接到深圳某經銷商要求退掉1萬箱水的電話。

在某網上關於水質問題的調查中,1352位參與調查的網友裏,534票(39.5%)選擇“以後不再喝礦泉水了”,原因是“污染是肯定的,這年頭喝什麼都不安全”;384票(28.4%)選擇了“猶豫中,靜觀事態發展”。

十年“水之戰” 冤家易結難解

瓶裝水行業的恩怨由來已久。而農夫山泉一直以來都是在行業內發表不同聲音最多的企業,早就被視作行業中的“另類”。“這次事件背後,可能存在農夫山泉被行業內有關企業排擠的問題。”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飲用水行業人士說。

2000年4月,農夫山泉以廣告的方式來演示純淨水和天然水的對比實驗,並在得出純淨水對健康不利的結論後,農夫山泉旗下公司“養生堂”宣佈停止生產純淨水,就此揭開中國包裝飲用水的水源之戰。

從2002年到2006年,“農夫山泉”牌瓶裝飲用水連續五年列同類產品市場銷量第一位(據全國大型零售企業商品銷售調查統計),2006年,農夫山泉飲料總產量、銷售收入、利稅、利潤的增幅在中國飲料工業“十強”企業中均名列第一。

而2004年進軍瓶裝水領域的康師傅,透過速食麵和茶飲料的領先地位積累下的優質管道,再加上價格優勢,到了2008年7月,康師傅的市場份額達到了25%(據AC尼爾森資料),大大領先娃哈哈和農夫山泉。

2008年,康師傅與農夫山泉的競爭開始白熱化。先是農夫山泉開展測試PH值活動,指責康師傅礦物質水“偽健康”,再是有網友探密的帖子稱“康師傅礦物質水的水源來自自來水”,最終在媒體的大肆渲染後演變為康師傅“水源門”危機。

這直接改變了康師傅瓶裝水的市場份額。據AC尼爾森2008年12月份公佈的資料顯示,按銷售量計算,康師傅礦物質水2008年市場佔有率為19.9%,距最高峰下跌超過5個百分點;而農夫山泉的市場份額相比“水源門”之前上升了0.7%。

來源:2009/07/17 數字商業時代

一分錢捐贈廣告被指欺詐爭議調查 農夫山泉高調反擊

本報記者 白雪

鏡頭中,一群孩子歡笑著踢球、跳繩。畫外音響起,“兩塊一根的跳繩,20元一副的球拍,一個像樣的籃球架……從現在起,每喝一瓶農夫山泉,你就為孩子們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錢”。結尾字幕是:“到2008年,陽光工程將為20萬孩子帶來運動的快樂”。

農夫山泉2002年這則“一分錢”電視廣告,至今還留在很多人的記憶裏。最近,這則曾經獲獎的廣告,給農夫山泉惹來了質疑聲。

8月11日,《公益時報》發表文章稱,按廣告所稱,農夫山泉每年15億瓶到20億瓶銷售規模,從2001年到2008年,農夫山泉每年至少拿出1500萬元注入助學基金,但實際上並沒有做到。

此後,農夫山泉和“假捐”的字眼連在了一起。8月14日和8月18日,農夫山泉兩次發表聲明稱,
該“詆毀性報導”有可能是一系列經過周密策劃的蓄意事件。

“一分錢”,再一次牽動了公眾的目光。

應該捐1500萬元,還是500萬元

《公益時報》稱,農夫山泉“一分錢”項目,“唯一能查到的現金,是2006年與宋慶齡基金會的合作”。“廣告中,農夫山泉並沒有說明活動的具體期限以及日期”,但據調查,此次活動僅為2006年1月至7月舉行,捐贈額為500萬元。

該報質疑,“2008年,農夫山泉飲用水的市場銷售量大致是15億瓶到20億瓶的規模,2005年以來也基本保持了這樣的銷量。”文中援引“業內一位人士”的話表示,“如果按照實際計算,農夫山泉應該每年至少拿出1500萬元注入助學基金,而不是500萬元。”

8月14日,農夫山泉發表了第一份公開聲明,對2006年的“飲水思源”助學活動作出解釋。

聲明稱,農夫山泉與宋慶齡基金會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7月31日期間,農夫山泉以每銷售一瓶水就提取一分錢的形式,捐贈“飲水思源”助學活動。活動期間,農夫山泉印製並銷售了5億瓶帶有“飲水思源”一分錢活動標誌的天然水產品,捐贈款總額為5007563元(其中7563元為義賣所得)。

今天下午,本報也收到了宋慶齡基金會對於“飲水思源”專案的情況介紹。

現在,已經被當年的合作雙方確認的情況是,上述款項已於2006年年底匯入宋慶齡基金會指定帳戶,計畫資助萬綠湖、千島湖、丹江口和長白山地區共1002名小學生完成小學教育(部分學生為完成初中教育)、改善教學設施、開展夏令營活動等。

宋慶齡基金會還提供了實施情況:截至2008年末,支出“飲水思源”基金4355260元,其中上述四個地區學生資助款1079376元,改善教學設施1388649元,圖書配送589672元,專題活動1297563元。結餘652303元,將繼續用於資助學生完成學業。

但是,“每喝一瓶農夫山泉,你就為孩子們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錢”這句話有了兩種解釋:按廣告字面意思,“每一瓶”指的是農夫山泉銷售的每一瓶水,計至少每年該捐出1500萬元;而按照農夫山泉公司給出的解釋,“每一瓶”指的是“每一瓶帶有‘飲水思源’活動標誌”的水,因此,公司捐出500萬元。

“一分錢”活動是獨立的,還是連續的

《公益時報》稱,“農夫山泉‘一分錢’專案從2001年開始啟動,2002年,‘一分錢’行動的主題更換為‘陽光工程’。2004年,第三屆‘一分錢’行動與雅典奧運會同行,以支持‘中國體育事業’。據另一份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農夫山泉啟動‘農夫山泉陽光工程’後,曾表示,此活動將延續到2008年,為期7年。而記者從公開管道沒有查到‘一分錢’公益項目在2007、2008兩年有任何的捐贈活動。”

農夫山泉的公關部今天以書面形式回復中國青年報記者,認為上述說法完全是主觀惡意推測。事實上,農夫山泉與“一分錢捐贈”相關的活動共舉行過三屆,並且每屆的捐贈主題、物件以及合作機構都不一樣。

2001年是與北京2008年奧運會申辦委員會合作,直接捐款100萬元及一定數量的飲用水,旨在支持北京申奧。

2002年是與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品材裝備中心(簡稱中心)合作,以“陽光工程”為主題向貧困地區的小學校捐贈價值500萬元的體育器材。由農夫山泉公司出資,中心監督第三方通過招標購買器材並由中心建議捐贈對象,公證處公證。

2006年是與宋慶齡基金會合作,主題是“飲水思源”。農夫山泉從來沒有宣稱也沒有向公眾承諾過要將活動從2001年持續至2008年。

農夫山泉公司表示,他們並沒有像某些媒體所指責的那樣“有意誤導”。首先,在沒有活動的年份,沒有做過相關廣告;其次,在做活動的年份,也僅在每年的4至8月間進行廣告投放,這是眾所周知的飲料行業的宣傳規律。此外,在電視廣告中,由於時長限制,沒有辦法對活動的詳細規則作全部敍述,但在產品的標貼上是有明確告示的。

“被誤解”的行銷

農夫山泉的解釋,否認了“每一次活動按當年銷售額捐贈,每年都舉行‘一分錢捐贈’活動”邏輯鏈。但是,也有分析認為,反觀當年那則廣告和相關新聞,很多人都會誤解。

除了文章開頭提及的那條廣告。2002年的“陽光工程”還有另一條廣告:“您的一分錢,我們是這樣花的,2002年,農夫山泉陽光工程已為24個省的377所學校捐贈了5029028元的體育器材。您的一分錢,讓20萬孩子第一次感受到運動的快樂。”

而2002的一份參加陽光工程發佈會的媒體報導曾表示,“該工程計畫從今年起到2008年,為期7年,其實施方案以年度為單位不斷推進。本年度活動期間,農夫山泉公司繼續推出‘一瓶水,一分錢’活動:即每銷售一瓶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農夫山泉公司就代表消費者捐出一分錢用於陽光工程。”

這樣的廣告和報導,會不會引發消費者或讀者的誤解呢?

對此,農夫山泉的解釋是,“廣告從某種程度來講是一種藝術形式,在支持奧運的活動中,我們捐獻的是體育器材,重要的是2008年是當時國人的一個體育夢想。我們是代消費者進行捐贈的,這支廣告也能較好地激發起公眾的自豪感,以及付出的快樂感。”

農夫山泉強調,“這支廣告只在2002年的4月至8月間播出,此後再也沒有播出過,因此,是在這期間的承諾,不存在引起誤會的動機和條件,也應該不會引起消費者的誤解。”

“至於稿件中的說法是媒體的報導,我們在活動的發佈會上可能播出過這則廣告,也許媒體這樣理解也未可知。因為年代比較久遠,無法進行考證了。實事求是講,作為一項發佈會的報導,影響也不可能有多深遠。”

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廣告學系主任陳剛說,“從行銷的角度,當年這則廣告將公益的理念和廣告結合起來,是很成功的。這種公益性質可能會使更多的人對農夫山泉有好感。”陳剛說,但是,如果捐贈額和承諾不符合,就涉及企業誠信問題。

他分析,由於廣告中沒有提醒,表示“打上標誌的產品才參與活動”,所以應該理解為所有產品都包括進去。“廣告是要創意,但創意要以產品和承諾的真實性為基礎,是不可以誇大的。”
陳剛表示,如果在公益事件上出問題,會對農夫山泉的品牌形象造成很大衝擊。

“被誤解”的稿件

一則7年前的廣告和一起3年前的行銷活動,突然把農夫山泉推到了聚光燈下,給他們帶來了預料之外的誠信危機。

“發生的這些事件都不是孤立的。”農夫山泉公司駐北京負責人魏鐵驪告訴本報記者,前不久,衛生部召開了一次關於礦物質水相關標準的研討會。在會上,其他飲用水企業都贊成“出於調節口感目的,可以在水中添加硫酸鎂等食品添加劑”,而唯有農夫山泉的代表明確表示反對。這使其成為業內的“異類”。

魏鐵驪指出,在這次會議之後,先是出現了“千島湖水質危機”,隨後又出現了此次“假捐”事件,14日,中國社工協會突然宣佈,被指在“一分錢公益”事件中有欺詐行為的農夫山泉被排除在2009年第五屆優秀企業公民活動評選範圍之外。

農夫山泉表示,他們“在此之前從沒有聽說過該協會,更不知道有這個評選活動,也從沒申請要
參加評選。此次遭拒,讓人莫名其妙”。

為此,農夫山泉公司8月18日以公益時報社、中國社會工作協會為被告,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名譽權訴訟,要求兩被告向公司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500萬元。

該公司表示,“或許就絕對金額而言,我公司的公益投入不能算最多,但如果從公益事業的持續性、及時性和影響力,以及公益投入所占利潤的比值看,我們在公益事業方面的付出問心無愧,有時甚至是超出我們能力的。”

《公益時報》相關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們並非針對農夫山泉,而是希望通過報導,促進國內慈善資訊的公開、透明。

“如果農夫山泉自己捐錢給基金會,那我們無權要求其公開。但農夫山泉恰恰是動員社會公眾的力量去買水捐贈,從概念上說,這是一次公募行為。”上述人士表示,作為一次公募行為,必須要向公眾說清楚,否則容易導致公眾對慈善組織的不信任。

那麼,國內公募基金會那麼多,為什麼首先要求一家企業做到資訊公開呢?

“我們做了很多東西,但是最後發現農夫山泉最容易入手,因為其活動影響最大,沒有人不知道他那兩條廣告語。”他說。

來源:2009/8/20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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