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民政部起草捐贈信息披露辦法

民政部起草捐贈信息披露辦法

汶川地震後中國的社會捐贈總額超過760億元,創歷史之最。

在民政部等主管部門、百餘家NGO、基金會、企業代表參與的社會組織512行動論壇上,清華大學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救災捐贈機制課題負責人鄧國勝披露了調研數據。

「這些錢約80%最終流向了政府部門統籌使用,僅70多億可供基金會、慈善組織自行安排」。 流入政府的錢使用情況如何?論壇上學者呼籲建立更加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機制。

「目前,民政部正在擬定捐贈信息披露辦法,擬對披露的內容、披露主體、捐贈物資使用的評估等,進行細化規定,」民政部指定的捐贈信息統計機構「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對本報透露。

只有5.9%流向了公募基金會

民政部門統計:2005年中國的社會捐款為31億元,2006年增長到100億元,2007年猛增到309億元,到了2008年,更是首次突破1000億元,為歷史上最高的數字。

而這個空前數字和汶川地震後踴躍捐助息息相關,鄧國勝介紹:「截至到今年4月30日,汶川地震的救災捐贈總額已超760億」。(其中捐贈資金約653億元,物資折合約114億元) 調研發現,截止到08年11月份,全國總共募集資金652.52億元,其中58%的資金(約379億)流向了可以接受社會捐贈的政府部門;約36%流向了政府指定的紅十字會和慈善會系統,只有5.9%流向了公募基金會。

即使流入了一些地方紅十字會、慈善會、基金會,最後的資金仍然會歸集到政府部門統籌使用。鄧和同事們在調查中發現這樣的事實,社會捐贈總額的760億元,有相當大一部分被轉入各地政府的財政賬戶,然後通過對口支援的方式進入災區,「在有的省份,對口援建資金一半以上是社會捐贈資金,剩下的才是政府財政資金;在另外一些省份,財政資金的比例更低」。

鄧估算,大約80%的捐贈資金最後都進入了政府財政賬戶,由政府統籌用於抗災救災。

總體看,僅有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和中國扶貧基金會等10多家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所接受的社會捐贈資金,由這些民間組織自行安排使用,這部分的資金大約為74.11億元。

而在汶川地震後蓬勃而生的眾多NGO組織,數量在一年後銳減,有點計劃僅推進了一半就擱置,志願者的人越來越少,紛紛撤回原籍。

「這後面缺錢是很大一個原因,」鄧表示。 據不完全統計,奔赴四川一線參與救災的民間組織有300多家,介入的志願者一度高達300萬人左右。

到今年4月,堅守在災區的民間組織估計已經不足50家,志願者也不到5萬人。

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執行秘書長竇瑞剛表示,由於現行政策限制,很多草根NGO大多沒有(法)註冊,不被承認,企業或基金會當然不敢把錢直接捐給他們。

新政策制訂中 竇瑞剛直言,政府制定接受捐贈機構的公信力更高,但往往長期的計劃體制下,他們往往更多集中注意政府的原則指示以及大企業的聲音,「而對於民眾或一般企業的小額捐款,可能沒有太大的動力向公眾公佈」。

他和眾多企業及學者都盼望政府有進一步的資金使用情況的披露機制。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劉佑平也道出苦衷,「不是我們不願意,而是有的企業不願意公佈明細。我們也擔心,一些局部不好的信息披露出來,可能會影響捐款人積極性」。

一位常年研究慈善捐贈學者認為,可借鑒台灣地區經驗,「公佈兩份名單,一份是願意公佈的企業及其明細,另一份如實寫清不願意公佈的企業名單。通過社會輿論,後一個名單將越來越短。」

劉佑平介紹,一份關於捐贈信息的披露辦法正由民政部相關部門負責制定,今後要求所有的基金會、慈善組織都要及時披露捐贈信息名單,在該文件中,由誰披露、在什麼地方披露、披露的具體內容等都有規定,此外還包括相關簽約援助項目的後續追蹤、評估及相應信息的及時披露等。

「這個辦法著眼於全過程信息披露。從現實中的各種案例看,除了捐贈本身外,對捐贈物資使用情況的監督更為重要。相關物資使用單位、主管方都要及時盡到信息披露的義務,」劉說。

時間:2009/08/14
來源:財匯資訊,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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