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

慈善的生意 By段德峰

下午3點,天空湛藍,我正從雍和宮南大街走過,北京的9月是值得你留戀的時節。不過,過不了幾天這裏就將是冬天了。

如果你乘地鐵在雍和宮站下車,能不在迷宮一般的5個出口之間暈倒,並順利到達地面的話,再另外花上不到4分鐘,就可以來到今天的目的地——五道營胡同了。如你所知,和許多北京類似的地名一樣,這個地方在明清時代都曾駐紮為數不少的軍人。

不過,我的這篇專欄稿可不是說這件事。之所以提這些,是因為如今的五道營胡同已經不是營房啦,它已經是一個活色生香的時髦之地(此地很可能將替代南鑼鼓巷、後海等過氣的、嘈雜的地方)。自從我半年多前開始頻繁出入這一胡同以來,我注意到,幾乎每過一個星期,這條不到700米的小胡同都會冒出一兩家新的店——酒吧、咖啡館、茶館,還有那些我一直搞不清如何能夠盈利的時尚小店。

Brandnv公益店是其中的一家。這是一家專門經營二手商品以及那些主要由貧窮人士製作的手工藝產品的小店。小店的銷售收益全部捐給一家叫“農家女”的公益組織(我的研究表明,農家女應該能位列中國最好的20家草根NGO之一)。這家小店,看樣子面積不過10多平方的樣子,店主是個似乎永遠著裝奇異,行動麻利的人。可能由於最近進貨太多,很顯然,他對許多產品的售價還沒有搞清楚(你一問就知道了)。

其實,這已經不是國內第一家民間慈善商店了。之前,北京至少有“工友之家”在北京皮村和肖家河開辦的慈善超市,以及北京劉娘府那邊的同心愛心超市。我也聽說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有一些類似的超市開始嘗試經營。

這些超市不僅接受那些有剩餘物件的人的捐贈,以做到物盡其用,也為NGO開展社會服務和工作提供了更多的資源。更為重要的是,慈善商店也給社區的居民參與社會公益提供了非常現實有效的“通道”。確實是一舉多得的好事情。

去年初的時候,我正好有機會去牛津,在靠近牛津大學大圖書館邊的街道上,專門去看了著名的樂施商店(Oxfam shop)最早的一家店鋪。這間店共分三層,每層樓面,我估計了一下,大約有50多平方米的樣子。裝修比較簡潔、樸素,樓上似乎主要賣書、一樓主要賣禮品和服裝,地下室主要賣唱片和其他一些東西,看上去貨物非常豐富。不過,據說1947年這家店在牛津大學的圖書館底層開始營業的時候,還僅僅只是一個經營二手書的書店。

如今,在英國已經有差不多750家樂施商店了,在全世界差不多也已經有超過800家樂施商店了。我還在牛津的考利路(Cowley road)上一家樂施商店裏買了4本書,其中一本《聽鳥飛過》是一個英國作者在蒙古荒涼偏遠地區生活多年之後寫的一本書,另外3本是彼得.梅爾所著介紹普羅旺斯的,四本書總價為6.96英鎊,合人民幣105塊不到(如果是2009年的現在的話,就只相當於70塊人民幣不到啦),便宜是很顯然的了。

截至目前,英國全國有100家書店,而幾乎所有樂施商店都有一部分空間是用來賣書的。所以,樂施書店也就毫不奇怪地成為歐洲最大的二手書零售商。要保證這麼多店都能有書賣,其實很不簡單,尤其當這些書都是需要依靠捐贈而不是“採購”的時候。

今天的樂施商店在英國全境設有超過1000個接受捐贈的場所,以便接受公眾的捐贈。儘管樂施商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事實上,樂施商店只有非常少的專職工作人員(許多店僅有1位),店裏的日常事務和工作則幾乎全部由志願者參與處理。

想想看:750家店,1000個接受捐贈的場所,歐洲最大的二手書零售者。該需要有多少捐贈人、多少志願者參與才能讓一切順利運行?當然,樂施商店能夠成功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還在於稅收上的支持——所有的樂施商店都是免稅的。

與全球經濟老大的地位一致,美國的慈善商店的表現更為強大。銷售額超過20億美元的Goodwill是全美最大的慈善商店,它有著2324家的零售店,我的一個朋友曾在其中的一家Goodwill做志願者。

與樂施商店不同,Goodwill用的全職人員要多得多,這是因為Goodwill把增加就業本身作為組織的使命之一。

在Goodwill做志願者的朋友還告訴我一個有意思的小事:就在她做志願者的這家Goodwill店,從前也有一個中國志願者。這個志願者在一堆捐贈品中,慧眼識珠地看到一副標明了時間和作者的中國畫,在做了充分的研究以後,這個中國志願者認為這幅畫價值不菲,於是她代表Goodwill將畫送到拍賣行去拍賣,最後竟然以14000美元成交。

於是,這家goodwill的店經理很佩服這個中國人,因為這名志願者原本可以叫朋友來以超低的價格買下這幅畫,然後自己再拿去拍賣,可是她沒有這樣做。朋友很開心的告訴我:“中國人在這位美國經理心目中的形象從此昇華了”。

好了,言歸正傳,不管與英國還是美國相比,中國的民間慈善商店(區別于非民間慈善商店,我一直聽說某個相關部門也開了一些慈善商店,不過我一直沒能找到它們的影蹤)都有一個致命的問題——所有目前開張的這些民間慈善商店,由於多少都在做一些公開募集二手物資的行動,所以其實都是不“合法”的(我非常痛恨自己,每次談到慈善的時候都忍不住想到某一慈善行為是否合法,然後沮喪的發現太多的民間公益居然都是“不合法”的)。

而且,令人沮喪的是,那些有資格向公眾募集資金或物資的公益機構,似乎還沒有準備好開一家慈善商店。

來源:2009年9月15日 《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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