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雅芳四高管被停職或因賄賂中國官員

雅芳四高管被停職或因賄賂中國官員

4月13日,有消息稱因涉嫌行賄,化妝品直銷巨頭雅芳已暫停4名高管職位,其中包括3名中國區高管。昨日下午,雅芳中國發布聲明證實,基於該項內部調查,4位員工被要求在結果出來前進行行政休職,這在很多類似的調查過程中是一貫做法。

《每日經濟新聞》了解到,此事件緣起2006年2月22日,雅芳獲得的中國第一張直銷牌照。據報道,雅芳4名停職高管分別是中國區總裁高壽康、首席財務長JimmyBeh和負責公司事務及負責政府公關的C.Q.Sun。此次調查從雅芳公司的中國業務開始,目前已經涉及十幾個國家。指控的賄賂金額一開始涉及數百萬美元,後來有所增長。

雅芳中國昨日聲明中說,雅芳2008年6月主動啟動了針對中國區業務的內部調查,該調查在審計委員會以及外部顧問的監督下進行。該調查仍在進行中,到目前為止尚沒有最終結果。

根據美國《反海外賄賂法》,對個人處以10萬美元的罸款和5年監禁的懲罸;對公司則是最高200萬美元的罸金,根據選擇性罸款的規定,實際罸金可能會是行賄所圖謀利益的兩倍。

2008年雅芳公司公開宣佈,基於雅芳CEO鐘彬嫻收到一名員工的舉報信,信中稱在中國境內的經營機構內有可能存在與經營相關的不適當的差旅費、招待費和其他費用,這些費用與中國政府官員旅遊相關。2008年6月,根據美國《反海外賄賂法》,雅芳公司展開內部調查,且已經主動知會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及美國司法部。

有消息稱,該調查與中國政府官員有關。這要追溯到中國第一張直銷牌照的發放。

2005年12月1日開始,直銷市場正式開放,但企業因不明申請程序細則,一度出現直銷牌照門庭冷落的局面。2005年12月中旬,商務部澄清牌照申報程序。兩個月後(2006年2月22日),雅芳突然獲得第一張直銷牌照,並在32個省的74家分支機構已獲得了審批,擁有包括中國香港在內的上千家服務網點。。

一時間,業界對雅芳獲得直銷牌照頗有微詞。雅芳怎樣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獲得牌照?據國內直銷業內人士稱,雅芳直銷牌照的事情可能與前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有關。據了解,鄧湛任外資司副司長期間,還曾在由雅芳、安利、完美、南方李錦記、玫琳凱、如新、康寶來7家直銷企業組成的“關注中國直銷開放小組”中任職,並力主“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直銷體系”,雅芳就是在其任內在中國內地獲得首例直銷牌照。2008年9月,鄧湛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被抓,知情人士稱,此事或與批准直銷牌照有關。

來源:2010年4月13日 《每日經濟新聞》

憂賄賂調查蔓延 雅芳股價大跌

雅芳(Avon Products Inc.)股票價格週二下跌8%,因投資者擔心該公司在拉美等重要市場的業務可能受到針對公司高管被指賄賂而展開的內部調查的影響。

《華爾街日報》週一報導,雅芳已有四名高管停職等待調查結果,其中包括三名中國分公司的高管,一名知悉調查內情的人士說,調查已經從中國擴大到十幾個國家。雅芳在週一的一份內部備忘錄中向員工宣佈了這四人停職的消息。

知情人士說,雅芳董事會下令公司調查人員全權調查整個公司範圍內的商業行為,包括最高管理層。這些知情人士說,長期擔任雅芳首席執行長的鐘彬嫻並不是調查的重點。

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說,調查將持續多長時間還不清楚。與此同時,雅芳預計將收緊培訓和費用等方面的授權,以杜絕不合法的海外開支。雅芳發言人週二說,我們繼續強化在世界範圍內注重道德與合規的培訓,並強調公司主動發起了當前的調查。

週二下午四點紐約證交所綜合交易時段,雅芳股價下跌2.77美元至31.99美元,為幾乎一年來最大的百分比跌幅。

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分析師施密茲(Bill Schmitz)說,人們最擔心的是問題不僅僅存在於中國。如果蔓延到中國之外,就會是災難性的。

自2008年6月以來,雅芳一直在調查中國的某些差旅、招待及其他費用是否存在不當。知情人士說,調查隨後擴展到包括拉美地區在內的更多國家,雅芳的很大一部分銷售額和利潤均來自拉美。上述知情人士說,所指的賄賂金額一開始涉及數百萬美元,後來有所增加。

雅芳的調查集中在員工是否遵守了《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這部法律規定賄賂外國官員為非法行為。知情人士說,這項調查的起因是一名員工致信鐘彬嫻,稱有與中國政府官員旅遊相關的不當開支。

雅芳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和美國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披露了這項調查。在雅芳力圖從衰退中恢復之際,這起調查可能令其分心。雖然失業狀況幫助擴充了雅芳的直銷銷售代表隊伍,但該公司銷售額因匯率起伏以及女性減少購買化妝品以節省開支而受損。雅芳去年的銷售額下滑3%,至104億美元,利潤下降29%,至6.258億美元。

這起調查可能還會影響雅芳的整體形象,雅芳一直聲稱自己致力於改善女性的生活,並宣揚自身的慈善之舉,以此苦心經營整體形象。

來源:2010年4月14日 《亞洲華爾街日報》

雅芳中國區高管行賄官員被停職 還原外企行賄路線圖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化妝品直銷巨頭雅芳已經在一次內部的賄賂調查中檢查出四名高管有問題,其中有三名是中國區高管。目前這四名高管均被停職。正在調查的可能過錯包括為與雅芳業務相關的中國政府官員出錢赴法國、紐約、加拿大及夏威夷旅遊。  

不管是此前的西門子全球賄賂案,還是力拓、雅芳行賄事件,以及正鬧得沸沸揚揚的力拓案,都讓人們看到:一向號稱管理嚴格的外企,實質上卻是行賄的重災區。  

一位元曾服務於大型跨國公司的地區銷售經理劉先生向記者還原了目前流行的幾種行賄方法。  

行賄方式各有不同,有些方法很容易被追查,而另一些時候監察部門並不容易找到最後的受益者,因為這些方法從表面上看幾乎堪稱“完美”。  

劉先生告訴CBN記者,一種做法是“銷售員—諮詢公司—客戶(即受賄人)”的形式進行。  

也就是說,銷售員要把賄賂款送到受賄人的手裏,必須要有一個類似諮詢公司的“第三方”作掩護。  

假設某外企銷售員想讓客戶購買一套1000萬元的設備,他會和客戶先談好,事成之後將給對方多少“好處費”。好處費的多少完全取決於雙方的協商情況,既可以按照1000萬元的比例來設定(1%到10%),也可以約定一個數字,如5萬元或者10萬元。  

隨後,銷售員會代表自己的公司與諮詢公司簽訂一份“諮詢服務”協定,其中涉及到一筆“諮詢費”。之前約定的好處費就堂而皇之地以“諮詢費”的名義打入諮詢公司的帳戶。“至於客戶怎麼拿到這筆錢,我就不知道了,他總有辦法。”劉先生說,一般這種事情他不會多問。  

而目前扮演這種角色的諮詢公司其實也分為兩種:一類是有眾多諮詢服務合同的大型諮詢公司,其實際控制人是外資(即行賄方),但從法人代表到職員安排,都很難讓人發現幕後人到底是誰。  另一種則是由受賄人自己操盤、規模很小的諮詢公司,主要作用就是用來過賬。這種諮詢公司的負責人通常是受賄人的親戚、朋友、同學等等。  

劉先生表示:“我當時所在的公司裏,沒有人提醒我們不要行賄。外企看重銷售額、銷售增長率。只要業績能按時按量完成,你到底如何與客戶合作,都不重要。”  

另一種常見的辦法則是“承包工程”,路徑大致是“外企銷售—供應商—客戶”。  

某外企銷售人員想從一位元客戶那裏獲得一個大型的房地產佈線項目,銷售人員就會利用各種關係先接近客戶,並約定事成之後付給對方一筆“好處費”。  

劉先生告訴記者,銷售人員拿到合同後,會向一些供應商(如電線、電源等生產企業)購買配件並支付“採購款”。  

約定好的“好處費”就會在“採購款”的掩護下,一併打入到供應商的帳戶上。“而這些供應商恰恰就是客戶指定的,款項到賬後,客戶會想辦法取出那筆錢,至此行賄過程也就完成。”  

不管是“諮詢費”還是“承包工程”,做法都比較隱蔽,既不能認定外資公司洗錢,也不能說客戶“受賄”,因為這些做法很難被監察機構追查到。  

能被列入企業“管理費用”的培訓、境外旅遊等方式也是另一些慣用的行賄手段。外企銷售從財務部門獲得幾萬元的旅遊(或培訓)費用之後,就能將其中一部分現金直接塞給客戶。這種做法相比“諮詢費”和“承包工程”而言,經手人更少,也更隱蔽。  

當然,儘管不少銷售員已經將各類賄賂手段掌握的爐火純青,但監察機構想要徹查也並非無跡可尋。該銷售經理就表示,不管怎麼說,錢仍然要經過財務走賬,“不少案件追查的核心就是企業的財務賬目和財務經理本人。”

來源:2010年04月13日 《第一財經日報》

雅芳中國區高管行賄官員被停職 外企為何熱衷在中國行賄?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化妝品直銷巨頭雅芳已經在一次內部的賄賂調查中檢查出四名高管有問題,其中有三名是中國區高管。目前這四名高管均被停職。正在調查的可能過錯包括為與雅芳業務相關的中國政府官員出錢赴法國、紐約、加拿大及夏威夷旅遊。  

不管是此前的西門子全球賄賂案,還是力拓、雅芳行賄事件,以及正鬧得沸沸揚揚的力拓案,都讓人們看到:一向號稱管理嚴格的外企,實質上卻是行賄的重災區。  

這些跨國公司在其自己的國家內都是秉持公平競爭理念、遵紀守法的企業,否則它們也不可能成長為大企業,但是為什麼一進中國,就公然違背商業準則,大肆行賄?問題只能從我們自身來找。比較表面的結論是,我國的市場環境不太好,社會監督不力,法律和體制不完善,導致跨國公司的機會主義盛行。但是,如果這些機會主義作風“此路不通”,那麼,跨國公司必然會放棄這種行為,尋求正常的市場競爭道路。問題偏偏在於,跨國公司在中國大肆行賄,是因為從中嘗到了甜頭,這種商業賄賂能夠讓其輕而易舉提升業績。在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面前,跨國公司作為一個“經濟人”,當然會選擇以這種手段來打開“抄近道”的便利。  

但是,這樣的結論並未觸及跨國公司在中國行賄這一問題的實質。這是因為,在一個高度成熟的市場經濟體系裏,企業只能依靠自身的實力來拓展市場,在一個競爭充分的市場裏,任何企業都無法對市場產生支配,因此對其行賄基本上不可能產生什麼作用。然而,中國在一些行業所實行的高度的國家壟斷卻使市場競爭未能得到充分發育,也給商業賄賂培育了廣闊的發展空間,跨國公司在中國的行賄對象幾乎清一色都是大型國有企業,很顯然,壟斷使跨國公司在中國的發展舉步維艱,它們只有找出中國公司的縫隙,才能“出奇制勝”,我國國內對商業賄賂的打擊不力正是這樣一個可鑽的縫隙。由此可見,高度的壟斷不僅對市場的自由競爭造成破壞,而且已經對收受賄賂形成了一種難以抵制的強大習慣。透過一系列的跨國公司在中國行賄案,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明顯的現象,儘管行賄企業已經曝光並受到了國外司法機構的處理,但我國國內卻很少見到對相應的受賄人的監管與懲處,此次發生的UT斯達康公司行賄案,儘管在美國早已曝光,但國內的電信公司卻不為所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美國方面已經將UT斯達康公司行賄的具體路徑公佈,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司法機構要查清受賄人已經不是一件難事。但是,從我國有關方面以往對跨國公司在中國行賄案的態度來看,此次由UT斯達康引出的我國電信公司受賄懸疑很可能仍會不了了之。  

頻頻發生的跨國公司在中國行賄案,對這些跨國公司固然是一個沉重打擊,但也使中國的形象在全世界面前受到了巨大損害。因此,我國有關方面應該認真應對國外司法機構對跨國公司在中國行賄案的處理,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中國政府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中的受賄現象。而從根本上說,我國還應加大改革力度,減少行政力量在市場准入中的作用,努力構築起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平臺,讓跨國公司的行賄喪失市場。這樣,不僅可以杜絕賄賂事件的一再發生,從根本上說,將有效地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經濟發展。

來源:2010年4月13日《南方都市報》

雅芳中國區高管行賄官員被停職 官員為何沒事?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化妝品直銷巨頭雅芳已經在一次內部的賄賂調查中檢查出四名高管有問題,其中有三名是中國區高管。目前這四名高管均被停職。正在調查的可能過錯包括為與雅芳業務相關的中國政府官員出錢赴法國、紐約、加拿大及夏威夷旅遊。  

外企行賄,已經成為某些跨國公司在中國生存的“潛規則”。有些跨國公司甚至已形成一整套成熟的適應本土市場的“異化”策略。正因為如此,有人發出了更應嚴格追查“洋腐敗”的呼聲,因為“洋腐敗”對於中國市場的佔領、對於民族企業的威脅、對於中國利益的掠奪都嚴重得多。  

筆者認為,要嚴打“洋腐敗”,首先應該嚴打“土腐敗”。只有首先嚴打“土腐敗”,才是抓住了遏制“洋腐敗”的主動權。值得思考的是,一些跨國公司在其母國嚴明的法律制約下,還算規矩,一旦到了中國這樣一些發展中國家,就迅速轉變了行為方式,大肆行賄。當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把中國市場視為戰略要地時,其行為特點就變得具有十足的中國味道。“本土化不僅是商業策略,還包括與人溝通、與社會環境相融合等很多方面。”由此可見,“土腐敗”是“洋腐敗”發生的基礎和條件。換句話說,如果沒有“土腐敗”,任何“洋腐敗”都不可能發生。當他們發現在中國的土地上,權力腐敗能使他們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利益空間,而我們的公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督,民主決策又不到位,運行過程又不透明時,政府機構中的權力人員成為單獨決策人,掌權的官員必然成為中外企業腐蝕的對象。  

朗訊公司被處罰,說明美國出手反對“洋腐敗”了。此前,美國DPC公司天津德普診斷產品有限公司在1991--2002年期間,向中國國有醫院的醫生行賄,用來換取這些醫療機構購買其母公司的產品,德普公司從中賺取200萬美元,但後來被罰款404萬美元,同時繳納75萬美元的預審費等費用。美國依據的是《海外反腐敗法》有關“禁止美國公司向外國政府公職人員行賄”的規定。而站在美國的角度說,它所反對的恰恰是“土腐敗”,而且連海外的“土腐敗”也一起反了。  

現在,美國已經反“洋腐敗”了,有一個問題擺在了我們面前:我們怎樣反對“土腐敗”?從大處說,我們怎樣懲治在商品交換中的腐敗行為?從小處說,我們怎樣把接受朗訊公司314次旅行的中國官員查出來進行處罰?行賄的外企已經被美國方面處分了,受賄的中國官員卻安然無事,這不是一個世界性的笑話嗎?

來源:2010年4月13日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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